山东租赁新政来了!租房可落户、子女享就近入学!(附就近入学解读)
小轻老师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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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一词
可是相当眼熟
就在前两天,山东省发布了一重要实施意见
绝对与你有关
(必看!)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出台多项创新利好措施
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住房租赁市场
详情↓↓↓
租房落户
同一套住房同一就学时段
只能同一租赁家庭子女就近入学
过去,租房不能落户、上学,是人们不得不买房的一个重要原因。《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长期租赁证明的家庭,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在统筹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承载力、学校布局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实行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就近入学。
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等相关机构不定期对学生居住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地政府制定。
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变更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制定并推行《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政策支持租房
公积金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
无房家庭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山东加大对租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并支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或发放租赁补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的,按照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提取公积金;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房提取额度不与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租金水平,每年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通过联网核查、信息共享获取自住住房和租赁住房信息,减少提取公积金办理要件,简化办理手续。
意见还要求,各市要加快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所需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流程,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权益;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实施租房租赁信用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最后,意见要求各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特别是要把培育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租房落户、子女入学、房屋改建、住房租赁备案、服务平台建设落到实处。
那济南之前的“就近入学”,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零择校”,小学实行“划片入学”;初中学校实行“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
孩子不能单独跟祖父母落户
不少孩子的户口是和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亲戚等在一起的,没有和父母户口绑定。这种情况申请入学是不允许的。
学校招生看户籍+居住地,这里的户籍主要还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也就是其父母。招生时,我们会先满足和父母户籍在一起的孩子,再考虑其他情况的孩子。如果学校容纳不了,就只能协调入学。
房产证是祖父母的爸妈需开无房或长期居住证明
天桥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孩子的户口和父母、祖父母都在一起,那满足了户口对应要求。房产证姓名不是孩子的直接监护人(也就是父母),那父母需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或到居住地所在的辖区居委会开具长期居住证明。
“这样做是为防止空挂户口的出现。不过,学校招生时,会优先安排各类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孩子,房产证不是孩子父母名字的,不会优先录取。”
有户口无房产证,可凭购房合同申请入学
据悉,户籍与居住地如果都在同一区,但没有“绑定”在一起,孩子可以以居住地为准,就近入学。
但家长尽量在两年内将户口迁到居住地,与常住房“绑定”、统一。“教育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每年招生时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针对具体的情况各个区都有不同的政策,例如,有的区要求房产证和户口没有绑定、统一的,两年内必须迁在一起,有的区就没有时间上的要求。
另外,如果只有户口,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在办理入学申请时可携带购房合同,以此为凭证证明业主与房子的关系。
允许父母一方户口在学区内,但不能优先录取
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孩子的户口与爷爷奶奶的户口绑定在一起的情况,已涉及三代人的关系了。“我们会优先录取户口与父母绑定在一起的孩子,同时房产证的持有者必须是其父母。如果孩子的户口与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户口绑定在一起,将推后录取。”并且这种隔代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不能是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兄弟姐妹,更不能出现需要入学儿童与房产证持有者是曾祖父母关系。
同时,学校在招生时将优先录取学区内房产证、户口本、接种证、身份证等证件都齐全的孩子,然后再录取房产证或户口不在一个片区或是户口同其中一方父母落在祖父母家的情况。
不过,随着学校招生学位愈发紧张,也不排除一些热点学校为控制生源会要求父母双方户口必须都在学区内的情况,具体要咨询学区学校。
入学后搬家了,居住地学校有学位可转学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准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申请转学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下旬至7月上旬。
需要转学的学生需携带相关证件先向居住的学区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在班额允许的条件下同意接收,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携带相关证件到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协调安排学校接收。
“倒买学区房”不能优先安排,部分学校会看“房龄”
济南市教育局明确规定,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零择校”。想上热点学校,择校的路被堵上了,似乎只剩下了买学区房一条路。
教育部门为控制学区生源,保证教学质量,也采取了部分措施。“倒买学区房的,不能优先保证学位。城区热点学校本身学位就紧张,如果都有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和房产证,学位饱和的情况下,会先安排在居住地住的时间长的,再考虑其他学生。如果解决不了,只能协调入学。”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一些热点学校在招生时,会要求房产证满3年或6年的要求,且6年内一套房子上只能有一个户籍,具体事宜根据招生学校要求来。
部分公租房小区也划了学区
天桥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子女入学问题是近几年出现的新现象。
15年时,天桥区仅有清雅新居一处公租房小区交付入住。该区将济南第29中划定为该小区的生源片区,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入学。“29中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只要户籍在这里,就按学区生源算,如果户籍不在济南,29中也是定点学校,可按外来务工子女申请入学,进行‘量化赋分’上学。”
定点学校没学位了,县区教育科会调剂生源
济南市教育局明确规定,对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将通过“公示剩余学位”“量化赋分”等方式进行。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主要遵循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为主,一般要先去定点学校。之前,济南市城区内有82所外来务工子女定点学校。去定点学校确有困难的,由区县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入学问题。确因学位有限无法安排入学的,要根据省教育厅政策,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
新建小区无配套学校统一调剂,期房业主先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按照规定,期房业主因还未实际居住,其子女不属于新建小区配建学校招生范畴。因此,未能在当年招生报名前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按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待实际入住后,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另外,对于应建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为保证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监护人可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登记,随后,由基础教育科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协调安置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有学上。
外来娃“五证”须齐全,营业执照和社保证明2选1
按照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五证”,即: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携带证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务工证明(用工合同、单位缴纳的“五险”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营业执照等)、暂住证(居住证)、现居住(租住)地证明以及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其中,济南市首次明确务工证明、暂住证(居住证)均需满一年以上。如果自己自主经营,只要有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即可;但如果是打工者,就需要同时拥有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文章来源于济南时报和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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